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