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按规定标准选用无公害果品允许使用的肥料,禁止使用硝态氮肥。
第二,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5。
第三,化肥可与有机肥、复合肥、生物肥配合使用。
第四,城市生活垃圾一定要经过无害化处理,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搞好各种形式的秸秆还田,包括秸秆过腹还田、直接翻压还田和覆盖还田等,允许用少量氮素调节碳氮比。
第六,要依据测土配方施肥原则,合理确定施肥总量,选择适宜的氮、磷、钾及微量元素施用比例。
第七,腐熟的沼气液、残渣及人、畜粪、尿可用作追肥,严禁施用未腐熟的人、畜粪、尿。
第八,饼肥优先用于水果和蔬菜等,禁止施用未腐熟饼肥。
第九,喷洒叶面肥料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十,微生物肥料可作基肥和追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