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看你们当时是怎么签的。如果是每月月底清,结果没有交那就不愿房主了,人家是安合同办事的。如要是半年或年底全部结清,他在半途收房那他就是违约。违约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是不象以上所说按方每月结算那就是你的错,应该多和房主说点好话,让你换几天,实在不行,那你没话说,你就违约了,斑上走吧。
这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如果是以签订合同的日期即合同生效,那么房东单方收回房子算违约;如果租房合同是以收到房租的日期生效,那么现在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房东收回房子不是违约。这个主要看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写的了!
房子收回不算违约,因为租户不交租金先违约,毕竟相互之间都签了合同协议。
这是租客违约在先,所以房东一直收不到房租,自然就不会再继续租给你了。
租房不交房租就是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