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设区市来宁返宁人员,应在抵宁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后续健康监测措施。近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低风险地区的来宁返宁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在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取得阴性证明后方可有序流动,后续根据在宁停留时间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去南京是否需要隔离的政策如下:
(1)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严格限制出行,按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要求落实管控;隔离期限按离开该地之日算起。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人员来(返)宁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执行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到达即检,进入南京市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7天2检)。
(3)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1、3、7天各检测1次)(7天3检)。
(4)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宁。出发前,须向所在单位报备;抵宁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积极主动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