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个人不可以和外国投资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25-03-01 12: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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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一条的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中国大陆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中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包括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自然人不能与外商合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只有外国合作者可以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