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管辖的涉外案件,怎么规定的?~~

2025-04-30 23:41:1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在《民事诉讼法》第19条中,明确规定了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范围是:
1 重大涉外案件。
2 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但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涉外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必须是“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安全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此处的“涉外”,包括涉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