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丢失怎么补办?需要先挂失,然后到县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办。
未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前遗失护照者,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① 提交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申请材料;
② 提交护照遗失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③ 提交当地报纸关于护照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地级市以上党政机关报纸)
④ 提交原申请护照时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⑤ 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单位盖章等手续;
⑥ 持照人出境前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原则上自受理申请(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方予补发护照.
(2) 已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之后遗失护照者,也须到原领取护照的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补发手续:
① 提交如(1)所示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 提交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发给签证的证明;
③ 重新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取得补发的新护照。》
从境外短期回国后遗失护照者 ,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如损坏)等,需要重新补发新护照者,均须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供遗失(或损坏)护照经过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登报宣布遗失护照的作废证明等。经公安机关审理后,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获得补发的新护照 .
护照丢失需要先到丢失地所属派出所出具报案证明,报丢失,然后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报失证明到户籍地所属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从2007年12月15日开始,护照丢失出证时间也是10-15个工作日。 如果还是不明确,致电你户籍地所属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详细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