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传唤的,应当及时到派出所,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公安机关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扩展资料:
嫖娼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则涉嫌强奸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你是不是当场被抓的?如果是当场被抓,那就没办法了,老老实实去接受处罚,有可能是罚款或者居留。如果你不是当场被抓,而是被人供出来的,那你可以不理,因为目前对于嫖娼这一块,必须是现场抓才处罚的。但是这样做的话你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去与公安机关斗,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胆子了,嘴巴要严要硬,不是熟知司法程序的人很难应付,最好能请律师介入。我个人觉得这样做能保住你底子清白的话是值得一搏的,如果你以前就有类似的记录在公安局,那就别折腾了,认了算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是不是微信转账的记录知道了?
我遇到你一样的事你这咋样了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