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款是诉讼还是交警调解划得来?

2024-12-05 06: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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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赔偿能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回答2:

建议是先交警协调,交警协调也是有法律效率的,实在不行那么就法院起诉。

回答3:

诉讼会赔偿多一些但更麻烦一些

回答4:

依据从事多年交通事故调解及诉讼的实践经验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对交通事故原告方和被告方都比较有利。
公安机关调解所适用的是省一级交警总队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严重滞后,且其赔偿的项目相对较少,而法院审理则不但包括公安机关调解的赔偿范围,而且还包括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多个项目,受害方所获得的赔偿金额相对比较多。
一、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缺点
1、比‘诉讼’赔偿的数额低。
2、达成和解后,因该事故受伤所引发的其他相关疾病不能再提出索赔请求。
3、公安机关的调解是一次性的,对受害人的后续治疗问题无法包括在内。调解结束后,如果受害人继续治疗需要支付大笔医疗费,或者因伤势有变,需要额外支付大笔医疗费用的话,在一次性调解协议签字生效后,受害人是无法再向肇事方主张赔偿权利的。
4、肇事方与受害方的调解,保险公司如果不参与或者不认可,保险理赔存在很大的障碍。
5、公安机关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达成协议后,如果一方不履行,该生效的调解协议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协议的另一方仍需起诉到法院解决,如此则会使赔偿的时间拖得更长,赔偿的成本更高、效果更差。
二、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优点。
1、会得到法律规定的赔偿,赔偿数额比‘和解’解决的要高。
2、因该事故受伤所引发的其他相关疾病可以再提出索赔请求。
3、对肇事方而言,而通过法院审理判决,肇事方的保险理赔没有障碍,保险公司一般会认可赔偿数额或者在出庭时派人参加诉讼。而通过警方的调解协议做出的每一项赔偿,在去保险理赔时可能遭保险公司拒赔,严重的还会引发保险理赔的另一场官司。
4、达到一定的年限后,当事人可以主张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
5、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具有强制执行力。
6、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如受害人急需医疗费的话,还可以申请先行给付,经法院审批后,可以先行强制执行交付,以解受害人治伤的燃眉之急,而公安机关则无此权力。
综上所述得出的结论是:通过法院审判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比在交警通过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