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的,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办理有的要求:
1、申请企业要有相应的影片的备案;
2、申请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5、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范围;
6、材料需全部打印出来,按A4纸标准,有特殊规定除外;
7、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并做出内容真实性保证。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办理材料有: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2、法人代表、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还需提交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如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历证、培训证或工作证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含公司的股东名单、持股比例,并在表格上加盖公司公章,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的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最终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注册地址证明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起来比较复杂,办理过程的审批、准备的审核资料、办理方的自身条件有一定的要求,证件都是在省级广播影视局和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机构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