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农民工,想要讨薪,你可以考虑使用劳社部发(2004)22号文件等政策性法规。该文件是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延迟支付。
此外,你也可以参考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这些法规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运用这些法规时,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欠薪等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法规和政策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使用政策性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时,建议你详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4)22号是《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其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这对遏制包工头克扣农民工资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是建筑企业的农民,需要讨薪,当然可以适用劳社部发(2004)22号。至于你说的26条,没头没尾的东西,不知何物。这些年支持农民工的讨薪的文件和法规非常多,可以适用的很多。
执业医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