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9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将适用新的费用减除标准(通常说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的个税税率表。
51个税管家提醒,在计算个税纳税金额时,要搞清楚“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区别。
第一,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第二,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目前,我们会把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称之为专项扣除项目,这部分扣费,由扣缴义务人代为操作了,如有疑问,可咨询单位的报税人或财务人员。
个税是从2019年1月1日起,
按累计纳税额来计算征收。
专项扣除只要符合要求的,
就可以每月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