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上的土地具有的性质是永久性、固定性、不变性! 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包括三个方面 , 即土地利用经济 ; 土地制度 ; 土地价值
经济学上的土地具有:
1、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
2、土地用途的多样性。
3、土地用途变更的困难性。
4、土地增值性。
5、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6、土地的产权特性。
7、土地的不动产特性。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经济学上的土地具有使用价值,这个土地一般是也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属于国家的财产,所以每个国家是不一样的,但是他始终价值都是一样的
经济学上的土地具有永久性,固定性和不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