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一共十条:
1、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3、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4、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监理依据,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授权下进行检查、验收;掌握工程全面进展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7、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有关的监理记录;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交内业人员统一归档。
8、现场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9、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任务。
10、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扩展资料: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二、1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助理工程师资格者优先;
三、精通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概预算相关知识;
四、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五、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
六、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出差。
组织和领导驻地监理部人员,尽职尽责的完成监理任务,审定批准承包单位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3、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及授权范围内,组织主管部门的监理人员具体实施监理任务。
4、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5、主持召开经常性工地会议、各类专业技术会议以及各种协调会议,发布会议纪。
6、当各合同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有权澄清不一致的地方。
7、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发布开工令的审核工作。
8、研究索赔要求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9、核实并掌握工地各种情况,依据合同处理工程延期和工程索赔问题,减少索赔损失。
10、为了保证工程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