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不能准确回答的,只能提供几方面参考供你选择:
首先你必须搞清楚你们单位的所得税会计政策是递延法、债务法还是应付税款法
如是前两种,就可能是应纳税所得额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做了调整,然后再计提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可能是当期永久性差异调整所致,如行政处罚或罚款等。
总之1、因税法与会计准则不一致,导致了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之间产生差异是基础;2、公司选择不同的所得税会计政策当期计入所得税费用金额也不一致。这两点就应该是你产生上述困惑的原因
理论上会计人员按会计准则记好账就行了,税务局又没给我们工资,我们为什么要按他们的要求来调整,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
一般来说企业是一季度一缴税,所以所得税不是以本月利润总额计算的
所得税费用是根据会计利润按照所得税法进行了调整后计算出来的
一般当年所得税是按利润的25%计算,但他的数字有点大,应该还有以前年度的。
所得税的计算依据是企业应纳税所得税,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需要以利润为基础,进行一些调整,有点调整增加有的调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