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广西区内户籍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证的,公民自愿选择通过快递方式领取的,市、县城区范围内8个工作日、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10个工作日内寄达收件地址;
选择到受理派出所或分(县)局办证点领取的,市、县城区范围内15个工作日、偏远地区18个工作日内寄达发证点。
属广西区外户籍人员办理全国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受理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领取证件注意事项: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根据领证通知短信指定的领证时间段,到受理地派出所或分(县)局办证点领取证件。
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本人必须到场。
收费标准:
期限届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张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张
(与在原籍办理的收费标准相同)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2019年,南宁市公安局在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的基础上,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如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可以在我市任何一个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点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注意:广西区外户籍人员不能在南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此外,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当次办结。
1.99%户籍业务,当场办结!
2.不用工作日请假了,在南宁这些户籍业务可以周末办!
3.看了这个,身份证换补领soea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