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作军官配偶随军后安排工作叫做随军就业,而随军前原来就有正式工作和正式编制的军官配偶随军后在驻地安排工作叫做随调。
按照国家相关优抚政策规定,军人配偶办理随调手续时,接收单位不仅要保证军人配偶原来的编制身份不变,而且要保留原来的职务等级和工资档次。而如果军官转业时由于回原籍安置,其配偶需要再次办理随调,并重新安排工作时,新的接收单位同样要保留军人配偶原有的编制身份、职务等级和工资档次。
根据你的情况,你家属原来是干部身份,办理随军手续后,需要再办理随调手续,你部队驻地在安排你家属工作时,应该按政策保留你家属的干部身份。当你转业回原籍安置时,你原籍办理接收手续后,你家属同样需要办理随调手续,在你原籍再次安排就业,而当地同样要按政策保留你家属的干部身份。
当然,这样的前提是你家属必须是地方行政编干部或者是事业编干部。如果你家属是企业的干部则很难保证享受这样的政策优待,因为企业人员实行的是聘任制,干部身份并不固定。简单讲就是单位聘你为干部你的身份就是干部,不聘你那那你的身份就是普通职工。
那要看随军后你家属的工作性质了。
如果随军后的工作仍是行政或事业编制,自然是干部身份,如果不是,就是工人性质。
现在随军也不存在对家属的工作进行平级调动。
试想,如果你家人随军,首先要你部队所在地有空缺的编制接受吧,但倘若有空缺编制,当地又有多少关系户虎视眈眈,还轮着一个外地人吗?除非你有足够的关系,现在所谓的文件只是骗骗老百姓的。
我认识的一个军嫂,随军前是地税的,公务员,随军后就是老公部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合同工。
至于将来转业回去的话,其实还是和随军一样的性质, 工人或是干部身份完全取决于工作单位,而工作单位就取决于是否有那个关系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