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考生高考分数在各省大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省招办按照我院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完成招生计划的最后一名考生分数即为我院的最低录取分数。学院不制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009年我院陕西第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理科为401、文科为425;通过追加计划900名,补录时理科最低分为323、文科为354。
07、08年我院经省招办同意,通过追加计划,补录时将达陕西省大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全部录取。陕西省今年是否补录及补录时间安排,请关注陕西省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