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禁止施工,在环保部门备案及因工艺流程(混凝土浇灌)需不间断施工的除外,建筑施工噪音可向环保局投诉,投诉电话12369,社会噪音可向公安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10,其余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