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区分主体。如果老板是以个人名义揽活的,则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如果老板有自己的公司,通过公司承揽业务的,则是劳动关系。
属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雇主,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工资是计件的,每月底结算,工具是我自己提供,"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按承揽关系处理比较恰当,想来你们之间应存在口头协议,主要是工具自己提供,装一个门多少钱,工作时间自己安排,如是这样,基本符合加工承揽特征。加工承揽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应该是劳务关系。
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