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如果对方仅是在课堂上录像,并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一般不认定为侵权。
未以营利为目的的话,不算侵犯肖像权,即不用于商业用途的话(不用这个来挣钱的话)不算侵犯肖像权
可能没有侵犯肖像权,但可能涉嫌侵犯了教师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