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家有针对公共部分精装修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对材料、建筑等进行了规定,如果用好材料,做工精细也可以是精装修,但您并没有对精装修进行具体描述,所以很难判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如果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一、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销售商品的;
五、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 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当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 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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