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要和我离婚,可我们没有领过结婚证,我已什么名义向他要补偿费

2025-04-24 07: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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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俩不构成国家认可的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权利和义务,也不存在离婚,
双方可以协议分手,
达不成分手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至于赔偿,因为不是夫妻,不存在赔偿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回答2:

没有结婚证,那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你没有权利向他索要补偿费!

回答3:

以孩子的膳养费,找他心平气和的淡淡,我相信这个男的要是有一点点那么良知的话会给一个满意的补偿费的,要是没有就去咨询一下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