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基卫副那些材料是要求PPT的形式吗

2025-02-23 19: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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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卫生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股份制医院、民营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09〕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正高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二)副高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7、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申报高级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任现职必须满5年;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除下列人员外任现职必须满3年。  1、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国家发明一、二等奖;自然科学一、二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者,破格晋升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四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者,破格晋升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者。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送评材料:《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15份,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资料(装订成册),《个人业务自传》15份(破格、挂编人员提供),新余市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汇总表(由单位填报)1份。  (二)材料要求  1、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论文须发表在有国家统一标准刊号(“CN”或“ISSN”)的杂志上,以书号(“ISBN”)代刊号的论文集上登载的文章仅作参考,发表在非法刊物和增刊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2、申报评审的专业必须填写清楚,如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不能统称为医疗。  3、《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上的设区市(主管部门)一栏,必须填写设区市(主管部门)全称,并标明设区市(主管部门)代码。  4、《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不可复制,《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可复制,但不得改变表格式样与大小。  (三)资格审查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申报人员资格集中审查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至28日;县(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股份制医院、民营医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按原来规定的程序和渠道送审。详细咨询当地卫生局或当地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