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醒:老人赠与子女房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5-03-10 2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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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官点评:
老年人生活能力下降,对子女依赖性增强,渴望子女的关注与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愿意将财产与子女共享,比如房子给子女住、存款给子女用,但部分子女受益后不思侍奉晨昏,反而变本加厉啃老,老年人失望之余,将子女告上法庭。本案中,被告刘某选择货币补偿并拒绝与老人同住,直接导致老人无家可归,暂居住在其他子女家中。
老人要想安享晚年,不能只是期待子女主动尽孝,而应积极做好养老法律规划,尤其在赠与子女房产时,更应慎重,以防出现老无所居、老无所养的情况。
老年人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其一、慎重考虑,不要一时冲动。老人应该全面地考虑哪个子女最值得自已把房产留给他,包括子女是否真心对待自已、子女的生活保障、其他子女的意见等,对房产作出妥善处理,避免事后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出现反复。
其二,老年人在财产上要做好保护,不宜过早无条件或条件不明晰地赠与子女。诸如:在赠与协议中明确约定,履行赡养义务是赠与房产的先决条件;或是保留老人对房屋的居住权等。
其三、如果考虑不周全,未必一定要在生前就把房产产权处理。以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安排自已名下的房产。相比赠与而言,上述方式能更好保护老人,一旦情况发生,老人可以更为自主地处分房产。
其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子女受赠房产应孝敬父母,尽到赠与合同所附义务或法律规定义务,任何子女均不可侵害父母的利益或不尽抚养义务,否则取得的房屋有可能被撤销赠与,即使是产权已登记过户的房产。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