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换领,只要护照还在有效期之内就一样可以使用,不需要重新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和第十条中的规定: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身份证地址不属于登记项目所以无需变更。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4、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5、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第十条 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一、加注所需材料
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
《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二、加注办理流程
Step 1:提出申请
(1)通过登陆「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的网上办证进行预申请
具体链接请直接点击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
(2)直接去接待大厅窗口排队办理
检验材料,当场受理
Step 2:填写申请表
现场领取申请表,或凭《居民身份证》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要求:
填写完整,不得复印
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半身彩色照片
Step 3:现场拍照
至相片采集室拍摄照片,并领取照片回执单(申请时需提交)
Step 4:复印户籍资料
Step 5:采集指纹
(1)16 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需采集或核验两枚指纹(但因指纹缺失或损毁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
(2)16 周岁以下的的申请人: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Step 6:取回执缴费
Step 7:领取《护照》
(1)本人领取
申请人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领取护照(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领取护照)
(2)委托亲友代领证件
被委托人凭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领取护照
(3)办理邮政速递领取证件
申请护照时在表格上填写邮寄信息,全国到付
更多详细内容见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