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朋友的钱,我已经还清,欠条没撤,但给我写了收据,过了两年又起诉我,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2025-04-25 02: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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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他这个情况应该还算不上诈骗(还没有骗取),你可以直接跟法院的咨询,并提供自己的证据,把借条拿回来就可以了。
以后少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另外长点心,吸取经验教训。

回答2:

你交些啥狐朋狗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