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做了挂名法人代表。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然后原法人代表将法人代表变更为我,股权也100%的转给

2025-04-02 1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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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被骗做了挂名法人代表。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然后原法人代表将法人代表变更为我,股权也100%的转给我了,而且公司名字和监视人都改了。然后我查了下这个公司名下有债务,现在我不想做这个法人代表了,并且公司不配合我做法人代表的变更,我可以像法院上诉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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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如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