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为比较信任亲人,相信他们不会把带有传染病的血液输送给我们,所以一直相信亲人的血是最安全的血,有些人甚至还有“亲上加亲”的伦理想法。在很多电视剧中,也有“亲人有难,就撸起袖子去献血”的剧情,殊不知,这是违反医学常识的,严重者甚至会丧命! 输血的过程,本质上属于移植的一种,必然会伴随着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免疫反应,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ransfusion associated graft-versus-host disease, 以下简称TA-GVHD)就是其中的免疫反应之一,也是最严重的输血并发症之一。 什么样的亲属关系不能输血? 这里所说的亲属关系,主要是指有基因遗传关系的亲属,即:父母亲及所生子女,因在他们之间父母的基因在染色体一般为整段遗传,因此他们之间的单倍型基因一般是相同的。如果他们之间产生供、受血之间的关系,发生TA-GVHD可能性明显增大,通常这种疾病发病率为0.1%~1%,血缘关系越近,发病率越高,尤其是一级亲属,即父母与子女间,发病率要高10~20倍。 现在已报告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病例中,由亲属供血的引发者居多。同时,丈夫也不能给妻子输血,尽管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因为妻子接受丈夫血液后,会产生针对其血型抗原的抗体。怀孕后抗体可以到达胎儿体内,胎儿就可能会发生新生儿溶血病。 直系亲属间不能输血是否与《献血法》矛盾? 《献血法》规定为保障公民用血的需要,提倡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相献血。由于移植物抗宿主病无有效疗法,故强调预防为主。而亲属间输血发生TA-GVHD可能性大,为保险起见,应避免使用亲属供者的血。这与《献血法》的规定并无矛盾,亲属献的血可输给其他病人,患者可输用其它人献的血。有条件的话可将亲属的血在输注前经γ辐照杀灭淋巴细胞后再输用。 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是如何发生的? TA-GVHD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在接受输血过程中,输入的供者免疫活性淋巴细胞不被受血者免疫系统识别和排斥,在受血者体内植活、增殖并攻击破坏受血者体内的组织器官及造血系统。任何免疫功能缺陷者,如胸腺发育不良症、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症、早产儿、低出生体重新生儿、年老者、肿瘤化疗或放疗后、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患者,当接受异体输血时均有可能发生TA-GVHD。 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有哪些临床表现? TA-GVHD常在输血后1-4周起病,以皮肤、消化道、肝功能和骨髓造血功能损伤为特征。临床上TA-GVHD常出现持续高热,皮肤出现红斑样皮疹,并迅速向全身扩散,严重者可出现水泡,常伴有厌食、恶心、呕吐和腹泻,胆功能损害,全血细胞减少。绝大部分患者因感染或出血而死亡 。TA-GVHD发病快、疗效差、死亡率高达90%。 近年文献报告的病例增多。因移植物抗宿主病不易诊断,发病后迅速恶化致死,故实际患病人数可能要比已知病人更多。非亲属间输血合并TA-GVHD的估计危险性,日本报导因心脏手术体外循环输血合并TA-GVHD约为1/300-1/400;美国白人中为1/17700-1/39000,德国人群为 1/6900—1/48500,日本人群为1/1600-1/17900。一级亲属间输血合并TA-GVHD估计危险,美国白人较非亲属间输血增加21倍,德国人群增加18倍,日本人群增加11倍。
怎么说呢,这个问题相对来说是比较专业的。我一个一个问题讲吧。
上边你说的这段话的确存在,直系亲属献血会使供者细胞在受者体内增殖从而导致了ta-gvhd。
但是我们献血主要献的是外周的血细胞,这些血细胞是人体内的骨髓(血细胞生产车间)产生后进入血液系统的,也就是说这些血细胞几乎不会再具有增殖能力,这样产生ta-gvhd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另外,ta-gvhd主要是发生在受体有严重的免疫系统疾病或者有免疫缺陷的情况下,这样产生ta-gvhd的可能又大大降低。
“直系亲属间的输血所致发生ta-gvhd的可能性比非直系亲属间的输血所致发生ta-gvhd的可能性要大几十倍”,也许真如此,其发病率也不会超过万分之一,你想想这样的发病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啦,直第亲属当然是可以献血的啦。我国献血制度完善前,有些医院在紧急情况下还不就是输入家属献的血液。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这个表述不够准确,不是不让献,是不让直接用直系亲属的血吧。献血是去血站,谁去人家都要。
至于不让输直系亲属的血是因为,需要做几道相互交叉实验,确保不会溶血。事实上,输血并不是血型一致就行的,里边大有周章。
怎么不能献血?你抽血后医院还要做配型等才能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