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谈什么诉讼时效,让你爸马上到房管局补一个房本。之后再把你名字加上。其实这个房子你奶奶是有继承权的,可以办理你奶奶的继承权。就是加你奶奶的名字。这就更保险了。看你前后话里面一会讲你爸借的,一会又讲你这个钱不还。我都糊涂,欠钱就该还人家。何况你房子市场价有很高的,没必要赖账。欠钱不还遇到有想法的,你抵抗不了。做人还是诚信为好。人家在你需要是借钱给你,现在你不想还就不对了。搞出很多麻烦,没必要。实在不行就把房卖掉,还人家钱款,估计是利息比较高吧。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要分清楚你的债务问题跟房产归属。债务问题你肯定要解决,这是第一,不然跟别人谈房子的事不好谈。第二,房产是属于你们的,继承权在你爸爸,房子肯定是你们家的,别人拿了房本是没用的,他没有买卖权跟使用权。这问题没必要那么复杂,就是钱还人家,然后让别人弄清楚,他拿了房本是没用的。你要是不怕麻烦可以话三个月挂失房本然后补办~
当然可以,如果用房本做抵押垫资是要做公正的,在房本最后一页上都有备注,如果欠条也没写房子的事你完全可以办个挂失重办一个,把钱换他就完了,哪有那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