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①《委托评估登记表》——由委托估价方在扉页上盖上公章(个人签名并盖右食指模)一份;
②合法产权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③图件资料:提供经番禺区国土测绘队查验的地籍图;
④规划条件资料:《规划设计条件》一份;
⑤合同与协议等:提供双方签定的转让合同一份;
⑥委估双方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⑦地税完税单一份;
⑧当日查档一份;
⑨如企业属“有限公司”(提供股东章程决议复印件);以上提供之证件须带原件查核,(正常的评估程序约需15个工作日)评估报告出来两个工作日凭评估报告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局缴交契税,缴交契税后取得契税完税证(约30个工作日可出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