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你是避让导致你摔倒 人家没有碰你 当然不能算交通事故 第二 是你自己的全责 中国的法律就这么坑爹 漏洞百出 第三 警察也是希望少点事 因为看监控想找到那个人是很难的 而且就是找到了 最多把他电动车没收 和你自己摔倒是没有关系的 本质上 人家的车没有碰到你 你自己摔倒造成的骨折这么能算是人家的过错 这个认定是很难的 第四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你被交警算了全责 自然不算是工伤 好好养伤吧 自己就当花钱求平安了
我是专门处理事故的,你知不知道高速上车都撞到没样了,人也没了半条命,但是就是因为避让撞到护栏,没有第三方,就是个人全责。交警判的没错,你也不用想着告,这就是事实,哪怕像你说的摔死了,那也是自己单方原因。因为所有没有第三方的案子,你无法用任何直接证据或印记来作证,这不是监控不监控的问题,没碰上虽然道理是你的,但你要追究责任,那是法律死规定。假如你这次摔倒是上班或下班的路上,算工伤。但工伤也有规定,你超出多少多少公里就不算了,你还得详细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