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有什么理由

2025-03-10 23:13: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需要你提出书面的申请;
2.需要你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需要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请;
4.有个别派出所可能会提出一个月只办理一次,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改名有哪些理由如果你要去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你需要告诉他们什么理由呢?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响识记,对生活工作极为不便。而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回答2: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回答3:

这是你自己想怎么回答就怎么回答的理由多的是,但是要看你自己要选择什么你改名字有你自己的道理,不然的话别人是不会给你改名的,并且现在的社会谁会给你改名呢!

回答4:

不好听

回答5:

名字带有侮辱性,或者是跟别人重名。名字里有生僻字,千万不要说是因为命不好才改名的,这样他们不会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