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取保候审能否判缓刑还要看具体案情。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假冒军人身份招摇撞骗的行为。既包括非军人冒充军人,也包括级别较低的军人冒充级别较高的军人,还包括此部门的军人冒充彼部门的军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冒充军人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的车辆号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假冒军人身份招摇撞骗的行为。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配合法院,取保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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