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渗水阳台不动产权利人的责任。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例证:2016年11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楼上阳台漏水判处赔楼下六千,若未及时修复扩大损失照赔的判决。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产权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而刘先生家阳台防水层漏水给王先生家造成的损失,刘先生理应修复并赔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如果漏水方不配合修复导致损失扩大,则应当赔偿扩大部分的损失。而在一些漏水严重的情况下,房屋原有的装修部位会因浸泡受损,需要更换新的材料,对于这部分损失,侵权人应该全额赔偿,不能扣除折旧费用。
2、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楼上漏水赔楼下六千 若未及时修复扩大损失照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
阳台飘进你家的阳台,从你家的阳台渗水到楼下,那就是你家里的防水没有做好,这雨是有多少 都能渗到楼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