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解释,只要你是婚前进行了财产公正的话,那你的房子就还是你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这应该都是建立在,你们已经离婚的基础上,如果还没离的话,就不一定了,因为你老公欠的钱属于婚后欠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理应共同偿还,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他欠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如果经过法院认定共同财产,可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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