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都是相通的,每个法都是有交叉的。而且司法考试不单单是给律师准备的,还有法官和检察官以及公司法务之类的,他们平时的工作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更广一些,难道要一个法官从民庭调到刑庭的时候说,不好意思哈,我只会民法。司法考试存在个人觉得还有一点就是在众多的考生中挑出真正的人才,就像假如想要学习汉语言文学,那么高考的时候为什么要考语文以外的科目呢。现在想这个一点用都没有,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备考上面。
哈哈,作为过来人我觉得这不是问题,法学理论都是相通的,如果各科考试的话,这个司法考试将怎么举行呢——将复杂得多。如果司法机关招人,诉讼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哪个部门法对需要,那怎么招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