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老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返回你一份劳动合同书,那么社保也没有购买吧?因此,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收取押金的,因此,你在与老板协商不下情况下,那么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可以先请假,办理交接,之后从邮局寄快递寄合同解除通知书,保留好寄件凭证。再找老板要押金,不给到人社局投诉,收押金已违法。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除非他对你培训,签订服务协议。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