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公证处需要负责调查你的亲属情况。因为你是交钱的。政府和公证处都不先签字盖章都是怕以后出现麻烦不好解决。公证处主管单位是司法局,你可以向司法局投诉公证处。实在不行向法院起诉就可以,拿着法院判决书就可以过户了。
不盖章怎么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