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现阶段是省级统筹,在同一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同一劳动者,无论是在那里退休,计算出来的基本养老金完全相同。当事人在开化或者衡州市缴纳养老保险,都是按照浙江省统一的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没有区别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浙政发〔2006〕48号
六、积极稳妥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省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1997〕15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的“新人”,退休时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浙政〔1997〕15号实施前参加工作,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和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退休时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缴费年限已达到上述要求,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退职,退职时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组成与退休人员相同。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职)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职)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统一制度前本人缴费年限,再乘以1.4%计发。
本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规定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退休的区别就在于社评工资,如果你县里的社平工资计算和市里不同,那就是两样了
是不一样,同样工作同市同年同月就不在一个单位退休工资都不一样。
退休前工资不一样,退休后工资就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