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观的整体性
建筑外体照明不能单纯考虑所涉及的一幢建筑的一个或几个面,还要考虑周围其他景物(建筑、小品、植物等元素)的情况。整体感表现得好,才能创造协调气氛。景观的整体感是靠共性体现出来的,整体性要求景物的呼应,一条街上相邻的两景物之间若没有呼应就会使人感到杂乱。
2、景观的层次感
层次感指景物空间中主景 与配景之间的关系,层次感的产生可以通过虚实、明暗、轻重、大面积的给光和勾画轮廓等多种手法体现。要考虑建筑本身的造型、结构进行具体分析,不能将建筑物投光后变成一个大平面,死死板板一片亮光,失去了美而真的效果。
同时,要考虑建筑物和空间的关系,不能使主景弧独在处在黑暗中,像在黑底中间涂了一片绿色、黄色或其他颜色的收板。
3、突出重点
每幢建筑物都有独特的设计风格和意图,建筑师往往是能过建筑物的几个关键部位来体现。建筑物夜景照明也应突出重点,在保证建筑物整体效果的同时,尽可能清晰地展示建筑物关键部位的结构和装饰细部的特征。
4、慎用彩光
彩色光一般具有强烈的感情特征,它可以特主地强化某种情终日。因此彩色光的使用不权要体据建筑物的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和表面材料等特性,还要考虑建筑物的风格、历史背景及环境等因素。
5、隐蔽性
建筑物夜景照明的设施一般布置在建筑物附近,位置不当会给行人或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为,要将照明工具尽可能隐蔽起来,维护城市环境 ,方便管理。
6、节能能源
夜景照明需要消耗数量可观的电能。为了节给电力,除了采用高效的灯具外,在规划过程中预设分级控制,使得在平日或深夜仅开一部分或少 量的灯也能表现建筑物和城市的特色。
灯光能否长期有效地表达或体现建筑和城市的人文价值,经久耐看、富有美学价值和体验感;
灯光的夜景识别度是否合理,是取消不必要的光照和浮华的光噪感,让城市各功能区域的空间环境照明实施有不同的识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