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5-03-10 16: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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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义务并不会因此消灭,所以在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法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和其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也可以请求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判决,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的不能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包括:
1、抚养子女的一方因家暴、虐待子女而无法尽到对子女抚养义务的;
2、抚养子女的一方因重伤、残疾等无力对子女抚养的。
除此之外,还有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变更抚养人的情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回答2:

这个当然是可以变更了。抚养人一方自愿放弃抚养给另一方,这样和平的转让么问题的。还有就是另一方发现抚养人虐待孩子或者已经失去了抚养能力,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更换抚养人。

回答3:

离婚后发现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存在问题,经过协商是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回答4:

可以呀。如果是协议变更的话,请家族亲戚为人证就可以了,如果协议不行就应该到法院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