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旷工怎么处理合法?

2025-04-13 09: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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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无故旷工的处理方式有: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规定解决。
比如员工无故旷工1-3天,扣2天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超过3天的,应当在7天内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无故旷工超过7天的员工将被直接辞退或单方面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单位可以以严重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辞退。

回答2:

对无故旷工的员工处理方式有: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规定解决。
例如员工无故旷工1-3天,扣2天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超过3天在7天之内,解除用工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无故旷工超过7天,直接开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