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带什么证件?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是多少?

2024-10-29 0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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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回答2:

身份证,和结婚证。人不多的话,很快就办好了。

回答3: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了。

回答4: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业务窗口,一般情况下正常上班时间都可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处根据业务量和工作需要会适当做出调整,可以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5:

双方,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三张。两寸照片各3张及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