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祥解?

2025-04-07 12:24: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扩展资料:

  •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 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 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三项详解:

是指有吸食毒品,注射毒品行为的人。如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可以在第二次被处罚时呈请对被处罚人处以社区戒毒三年,如注射毒品海洛因的人注射历史时间长,在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处罚时,被处罚人可以呈请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扩展资料:

一旦发现吸毒者,家属、亲戚、领导、同事应帮助他们了解吸毒的危害性及其严重性,让他们看到吸毒者的面前就是深渊,就是死亡,以此唤醒他们的理性和良知。

吸毒者本人必须猛下决心,立即戒毒,接受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措施。其家属要尽快将其送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并批准的正规戒毒机构去戒毒

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酊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

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

现在有不法分子说吸冰毒不会让身体上瘾。引诱青少年走入歧途。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青年人要有决心要坚决抵制。吸毒者结局多是家破人亡或被关入戒毒所。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回答3: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是指有吸食毒品,注射毒品行为的人。如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可以在第二次被处罚时呈请对被处罚人处以社区戒毒三年,如注射毒品海洛因的人注射历史时间长,在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处罚时,被处罚人可以呈请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这就是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内容。是不是吸毒被拘留了啊

回答5:

有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