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2025-02-25 01:21: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原公司有留存,可以去复印件一份,盖上公章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合同期限为 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 项规定予以 (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书壹式贰份,单位留存备档壹份、员工个人留取壹份。 2、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回答2:

去劳动管理部门去不办一个就是了,只要能证明你当时解除了劳动合同就可以。

回答3:

原公司有留存,可以去那一份复印件,盖上公章。

回答4:

可以去劳动管理部门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