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07年由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发文,对54年以后参战人员发补助; 2、基础是每月100元,由中央财政划拨,各省可根据本省财政情况追加; 3、补助对象为生活困难人员,不含公务员等; 4、你先到街道办事处登记,由民政部门核实后发放; 5 四川的,每月就100,浙江的每月330 6、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参过战,最好是档案,否则要回原部队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