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2025-03-13 04: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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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并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法学(函授)教育。
七、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工作。
九、协助管理区(市)县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协助省司法厅监督和指导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