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单位开车出了事故,单位要追偿我应该拿吗

给单位开车出了事故,单位要追偿我应该拿吗
2025-04-26 22:42: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二款规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据此,如果你有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你不具有以上情形的,则构成民事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参考找法网:网页链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你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当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回答2:

即使赔偿也是在工资里扣,且每月不超过20%

回答3:

如果是你个人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理应赔偿

回答4:

应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