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法院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出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死亡,正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中,如果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审理时也会充分尊重该未成年的意见。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若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一般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我国法律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因此,若另一方也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
突然死亡怎么办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人如果突然死亡
那么其法定抚养权
自然就转到父母中另一生存者身上
同时它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
继承原抚养人的财产
并可用于其生活学习若干费用
既然一方死亡 那么孩子就由另一方负责抚养 不是孩子判他了 这一方人死了 另一方就不需要抚养孩子了 孩子没在另一方这养 她也要每月付孩子抚养费的 只要孩子存在 她就没有推卸养孩子责任的权利 一方死了 另一方养是很正常的事 如果死人那方的父母想养孩子 不给另一方 另一方也不愿养 双方协议好 孩子还可以在死人那方抚养
如果孩子们都懂事儿了有选择能力了,首先要服从孩子们的选择,其次是哪一方对孩子们有利就归哪一方扶养,因为妈妈、叔叔、姑姑都是孩子们最亲的人,如果妈妈有实力那最好的归宿还是妈妈。